本刊对“基金项目”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
发布人: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:2017/9/11 14:01:03  浏览次数:653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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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刊对承担省部级以上基金课题发表的论文,将启用“快速通道”优先发表。凡投稿论文涉及的课题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,请将基金或项目名称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括注基金编号,如:“基金项目: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(2007J0263)”。另投稿时随文须附上基金证明复印件。
  若在本刊发表论文所属的项目获得科技成果奖,请务必及时通知编辑部,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邮寄本刊,同时注明论文发表的卷、期及第一作者姓名。以便编辑部统计备案、编入作者数据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