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福建医药杂志》论文发表费、稿酬及优先发表方案(试行)
发布人: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:2023/7/31 10:50:31  浏览次数:2266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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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吸引优质稿源、缩短出版周期、提高办刊质量,根据中国科学院(92)出字33号、《关于建议各学会学术期刊收版面费的通知》(中国科学技术协会1988年6月8日)等通知的精神,结合我刊实际情况,制订我刊论文发表费、稿酬及优先发表方案(试行),2024年3月方案修订如下。
  一、论文发表费及优先发表方案
  (一)常规版面费
  1.普通稿件
  按照800元/页收取(不足页情况:不足半页按半页计,不足一页的按一页计)。
  2.基金稿件
  如果标注一个基金,按照800元/页收取;如果标注两个基金,按照900元/页收取。为了促进科研诚信,规范基金标注,原则上基金标注不超过两个。请投稿时就标注是否有资金资助,并按本刊要求附基金证明材料。原则上不接受审修过程中再增加基金标注。
  3.专家特约稿件
  不收取任何论文发表费。
  (二)审稿费
  为支付专家外审费用,同时避免定稿后作者撤稿对编辑出版工作的影响,对拟录用稿件,每篇收取200元审稿费;对拟录用的刊载有视频码的稿件,按500元/个视频的标准收取视频审校费。
  (三)优先发表方案及费用标准
  对拟录用的稿件,为了满足作者需求,缩短发表周期,如果作者希望比常规发表周期提前发表,可以申请优先发表,作者需按本刊流程提出优先发表申请,经编辑部审核同意后,在常规版面费的基础上,加收一定的优先发表费,予以优先发表。
  为吸引优质稿源,本刊对省部级及以上基金课题发表的论文,将使用“快速通道”优先发表,不加收优先发表费。对2024年本刊拟开辟的“医学科普”新栏目论文,暂时不加收优先发表费。
  为了维持正常的出版秩序,保证审稿和编校质量,每期发表周期在3个月及以内的优先发表稿件数原则上不超过当期稿件数的5%,每期发表周期在5个月及以内的优先发表稿件数原则上不超过当期稿件数的30%(省部级及以上基金资助论文除外)。
  优先发表费收费标准(发表周期):2000元/篇(5个月)、2500元/篇(4个月)、3000元/篇(3个月)。发表周期以整月计算,例如:7月投稿,12月发表,发表周期为5个月。
  常规版面费、审稿费和优先发表费均以版面费形式统一收取。
  二、稿酬
  1.专家特约稿件:学术专题类稿件500元/篇,科普类稿件300元/篇;
  2.基金项目稿件:国自然基金资助稿件500元/篇,省自然基金资助稿件300元/篇。
  三、实施时间
  本修订方案标准从2024年3月开始执行。
《福建医药杂志》编辑部
2024年3月